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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被告人被判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浏览:5      

捡拾私藏大量罂粟果实

西安一被告人被判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许颖 通讯员 郝如晶)日前,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被告人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被告人贺某在西安郊区某废弃民房内发现一个装有某种植物果实的蛇皮口袋,其通过手机识图软件确认为罂粟,遂全部带回至其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家中,后装进木制笼中存放于该小区单元楼楼顶。2024年6月,有群众发现该植物果实,怀疑为罂粟,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称量、鉴定,确定从被告人贺某处查获的植物果实为罂粟,该物种属于法律规定的毒品原植物,毛重460余克,剥壳后种子重240余克;根据种子发芽实验结果,送检种子平均发芽率为72%,具有较高活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构成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鉴于被告人贺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过往无违法犯罪前科,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新媒体责编:贡子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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